关于举办外贸会计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外贸企业会计、业务人员:

 为培养外贸业务会计人才,商务部下属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外贸企业会计岗位,推出了专业认证“外贸会计考试项目”。今年的考试将于12月6日进行。

 根据考试要求,该项目的考生在具备会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须具备外汇业务核算,出口商品收购的核算,出口业务会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进口业务会计,加工贸易会计,技术进出口的业务,样品、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业企业成本会计,进出口企业的会计报表等业务能力。为帮助考生尽快提升业务素养,熟悉考试内容,广州外经贸培训中心将于10月-12月举办外贸会计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参加认证考试

 1、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或已接受过财务、会计业务培训的在职人员;

 2、在国际贸易、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学习的在校学生;

 3、高中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外贸会计工作并已接受了外贸会计业务培训的待业人员。

 二、课程设置

 1、国际贸易理论基础

 2、外贸会计实务

 三、培训教材和师资

 需要购买教材的学员可与外经贸职工培训中心联系,由本培训中心统一订购。

 授课教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高级会计师肖菁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8年10月11日—11月30日

 上课地点: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11楼1112教室(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1112室)

 五、培训及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培训费:800元;考务费:260元(含两科报名费:20元;考试费:230元;证书费:10元);资料费:55元/门;共计费用:1170元。

 2、请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好报名回执(附后)传真至81087893或88902109。

 六、考试时间和证书发放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和试卷,2008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2月6日(上午9:30-11:00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下午13:00-3:00外贸会计实务)。具体在全国外经贸考试中心网(http://www.chinaftat.org)上公布。

 考试日后60个工作日内由全国考试中心向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由“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和“外贸会计实务”组成,两科考试均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得分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2、培训结束后可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时。

 3、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的外贸会计证书。

 

 

  广州市外经贸职工培训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邵越、肖俊

 联系电话:88902804、88902121

 传真:81087893、88902109

 Email:shaoyue@gzboftec.gov.cn

 

 附:报名回执
相关文章: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办 广州市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协办
Copyright © 2004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