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要求备齐办理台帐所需的资料报主管外经贸部门初审后,上报审批机关审批。如企业的加工场地设在异地时,尚需报加工地外经贸审批机关备案。
1.加工贸易批准证申请表一份; 2.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一份; 3.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一份; 4.进出口合同一式两份; 第一次报批设立台帐需提供: 1.企业成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