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召开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介绍会的通知
穗外经贸合函〔2008〕126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召开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介绍会的通知》(粤外经贸合函〔2008〕419号)转发给你们,请有需要的单位、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并同时将参会回执传真给我局对外经济合作处(联系人:汤志宏,电话:88902290,传真:81097657)。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粤外经贸合函〔2008〕419号

 关于召开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介绍会的通知

 各有关市外经贸局、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广东企业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加快与东盟合作的步伐,进一步开拓东盟市场,巩固我省出访东盟市场的成果。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厅定于11月27日14:30-17:00时在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礼堂(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召开“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介绍会”。本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邀请商务部有关部门介绍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惠政策;邀请东盟有关国家驻粤总领馆的商务领事介绍情况;邀请有关企业介绍投资东盟的经验、成效及解决问题的做法。

 请有关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协会和有关省属资产经营公司高度重视,组织所属企业参会,并于11月22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报我厅。(联系人:外经合作处 吴旭君020-38819083,温晓环 38819878传真:38802423)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参会回执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办 广州市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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