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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9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08〕14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展,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传真至我局(对外贸易发展处或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附件:
1.《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9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08〕144号)
2.广东省外经贸厅2009年国外展览会计划表
3.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黎明霞(对外贸易发展处),王德胜(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电 话:88902628,88902889
传 真:81097902,81097443
附件2.广东省外经贸厅2009年国外展览会计划表
附件3.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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