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9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9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08〕14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展,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传真至我局(对外贸易发展处或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附件:

 1.《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09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08〕144号)

 2.广东省外经贸厅2009年国外展览会计划表

 3.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黎明霞(对外贸易发展处),王德胜(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电 话:88902628,88902889

 传 真:81097902,81097443

 

 

 

 

 附件2.广东省外经贸厅2009年国外展览会计划表

 附件3.参加国外展览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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