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
对外劳务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穗外经贸合函〔2010〕6号

 

 转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对外劳务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对外劳务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合函〔2010〕3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有何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合作处)反映。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张丽萍、阮志良

 电 话:88902522、81070579

 手 机:13802957609

 传 真:81097657

 

 特急

 粤外经贸合函〔2010〕32 号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对外劳务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州、江门市外经贸局,珠海市科工贸信局,有关企业:

  2010年春节临近,接上级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做好春节期间对外劳务合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要组织必要的走访、慰问活动,转达党和政府的关心,认真听取在外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做好对外劳务合作工作。

 二、全面排查,做好预案责成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目前正在执行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对易引发劳务纠纷的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避免发生群体事件。如发生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根据《 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 》妥善处理。

 三、重申政策,严格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各项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规定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与境外雇主的沟通和交涉,督促雇主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别是要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明确“谁对外签约,谁负责”和“劳务人员派出地配合”的原则,迅速妥善处理各类劳务纠纷,必要时及时派出工作组。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防止上当受骗,并教育劳务人员采取合法手段维权。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外经合作处)。

 

 二○一○年二月十日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办 广州市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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