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赴港澳中资机构
常驻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穗外经贸合函〔2010〕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粤办函〔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参训人员名单请同时抄送我局(合作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联 系 人:阮志良

 联系电话:81070579

 传 真:81097657

 

 

 粤办函〔2010〕35号

 

 关于举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港澳办定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至 12 日在北京市举办 2010 年第 1 期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请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加人员名单请径报国务院港澳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办公室,抄送省府办公厅(综合二处)。

 

 附件:国务院港澳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办公室 《关于举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举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1991〕52号关于中资机构常驻人员赴港澳工作前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派出的通知规定。请通知并督促所属单位拟赴港澳常驻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我办将定期检查监督各单位常驻人员培训情况。2010 年第一期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培训班拟定在北京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 年 3 月 10 日一 3 月 12 日培训, 3 月 9 日下午凭参加培训班回执复印件及 1 张证件照报到, 3 月 12 日下午离店。

 二、地点:北京燕丰饭店联系电话: 010 一 63816655 具体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 36 号(西三环丽泽桥西)

 三、费用:810 元(含食宿费)

 四、学员对象:己派往和拟派往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的人员。

 五、请将参加培训的学员情况按回执内容详细填写并于 2010 年 3 月 5 日前回复我办赴港澳中资机构常驻人员办公室。

 联系人:于显堂、李齐奋

 电话: 68598928 68598929

 传真: 6857076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77 号

 邮编: 100045

 附件:参加培训班回执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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