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通知表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审用户帐号注册(如用户已有帐号,可略过此步)
1.进入网站,点击“注册”按钮后,请按各栏要求填写,并请选择“企业用户”,以便选择您所欲申请的网上政务项目,可多选。最后提交。
2.用户帐号申请成功后,即时生效。此时就可以用该帐号在我们网站申请您的业务。
二、用户申请
1.用户登录后,点击“政务申请”,选择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 并先查看申请流程。
2.如符合申请条件,可点击“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下方的“申请商务签证”或“申请工作签证”(若未登录,请先输入您的帐号和密码),进入所选择的表格页面进行填写。
3.点击“开始填写资料”开始填写,请正确、如实填写内容,如有不明,可参考我们的表格填写样例(商务签证,工作签证,另附填表说明)。
4.申请成功提交后,将会产生一个受理号,请牢记此受理号。可根据此受理号,查看业务的办理状态。
5.可通过受理号查看业务办理状态。
三、项目办理情况查询
用户登录后,点击“政务查询”,输入受理号(例如:CS2009xxxxxxx),进行查询。当受理状态从“预审通过”变为“企业领表”时,即可持回执前往416窗口领取表格;
四、递交材料
1. 预审通过后,打印《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以下列举材料(参见“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通知表申请所需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将所需材料递交至企业所在区外经贸局加盖审核意见章;(例:如是越秀区企业,则先前往越秀区外经贸局加盖审核意见章。)
3. 盖好审核意见章后,将材料递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5号窗(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地铁3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如审批通过,一般情况下将在5个工作日后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申请单位届时可凭回执在416窗口领取。
网上预审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如超过2个工作日,可致电38920415咨询,以免耽误申请。如需查询《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是否已签出,可在网上查询受理结果或拨打38920416 咨询。
外国人商务签证及工作签证通知表申请所需资料
注:1. 以下所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办理商务签证:
1、《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四份(市外经贸局网站上填写,该表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审核单位留存一份);单位公章盖于表格下方申请单位名称处;(此表不得交予外国人)(流程最下方有“填表说明”,如有填表疑问,请查阅)(见样板)
2、申请报告。由广州邀请单位用正式本单位信笺纸打印,报告须写明邀请外商来华开展何种商务活动,以及承诺对外商在穗期间行为负责,保证外商来华期间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如期离境;(邀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模板见流程右上方“相关下载”)
3、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已通过年审,收复印件);
4、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如不清晰则视作无效);(见样板,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
5、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该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以及来华目的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一个月内出具有效);(见样板,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
6、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见样板,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
7、市外经贸局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提供1~6项外的相关资料。
办理工作签证:
1、《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四份(市外经贸局网站上填写,该表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审核单位留存一份);单位公章盖于表格下方申请单位名称处;(此表不得交予外国人)(见样板)
2、申请报告。由广州聘用单位用正式单位信笺纸打印;
3、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已通过年审,收复印件);
4、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如不清晰则视作无效);
5、《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6、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7、如是家属随任,须提供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文件。
8、市外经贸局有权要求申请单位提供1~7项外的相关资料。
办理时间: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已经网上预审通过,并由珠江新城受理窗口受理的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请于5个工作日后登陆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查询领表信息;如申请资料需要作进一步核实的,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或电话告知,申请核实后再通知领表;如超过5个工作日网上未通知领表,也未告知理由的,可致电38920415询问。
注意:
1、申请单位须为广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驻穗代表处及办事处须由相关外商服务机构代办此项业务;
2、所有由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的签证通知表的时效均为自签发日始一个月内有效。外国人需在拟入境日期附近向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办公室申请办理入境签证。过期可在我局网上重新填表申请办理。
3、申请单位应掌握被邀请人出入境情况,并对被邀请人在穗期间切实负责。我局将不定期对外国人和邀请单位进行申请资料的核实和跟进管理。发现被邀请人有非法滞留境内等不良记录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行为,将由申请单位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填表说明:
外国人单位:是指外国籍人士在国外工作的公司的名称。(注:若外国籍人士在国外无工作单位可填写"无")
外国人地址:是指外国人单位的地址。(注:若外国籍人士在国外无工作单位可填写家庭住址)
外国人传真号码:是指外国人单位的传真号码或外国籍人士能够收到传真件的传真号码。
拟入境日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办理完新的签证后准备来华的日期。
签证地点:是指外国籍人士准备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在地。(注:只须填写某某国家或地区)
签证有效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完签证后,所规定的入境期限。
[常见问题] [广州市各区外经贸局联络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38920415, 3892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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